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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下车修理受伤保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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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答辩:1、《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一条规定“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熊某是在下车后、换轮胎时受伤的,因为人已经下了车,熊某作为车下人员并不享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范围。2、熊某的受伤直接原因是换轮胎疏忽造成的,不是保险车辆货车发生意外造成;货车修理的时候,熊某自身的过失修理行为不属于保险事故。
  仲裁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结果
  近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仲裁庭的意见为:货车正常运行时发生“轮胎爆裂”的时候,熊某确实属于车上人员,但轮胎发生爆裂的当时熊某并没有遭受到任何伤害;熊某选择下车自行修理轮胎时并没有发生新的或后续的保险事故,其就已经是事实上的“车下人员”,而不属于车上人员,而且是由于熊某疏忽过失的修理行为才造成左手被轮胎压伤。因此,货车发生轮胎爆裂事故与熊某被轮胎压伤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仲裁庭裁决驳回丁某的仲裁请求,仲裁费2450元由丁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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